【招标信息】
资金来源: 其它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2017-2018年影院映前广告项目(包2.4.5.6.8.9.12二次)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文件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编号:HBYD20170043376
1.2 项目名称:中国移动2017-2018年影院映前广告项目(包2.4.5.6.8.9.12二次)
1.3项目地点:湖北省
1 | 拟投放区域及广告形式 | 份额 |
2 | 襄阳城区影院映前广告 | 60%、40% |
4 | 黄冈城区影院映前广告 | 100% |
5 | 孝感城区影院映前广告 | 42%、33%、25% |
6项 | 十堰城区影院映前广告 | 100% |
8 | 荆门城区影院映前广告 | 100% |
9 | 黄石城区影院映前广告 | 100% |
12 | 鄂州城区影院映前广告 | 100% |
1.5标包划分:本项目拟划分14个标包,可重复中选。
1.6合作期限:预计合作期限从2017年4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最终合同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1.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包12 | 电视媒介(地市级) | 项 | 1.00 |
包2 | 电视媒介(地市级) | 项 | 2.00 |
包4 | 电视媒介(地市级) | 项 | 1.00 |
包5 | 电视媒介(地市级) | 项 | 3.00 |
包6 | 电视媒介(地市级) | 项 | 1.00 |
包8 | 电视媒介(地市级) | 项 | 1.00 |
包9 | 电视媒介(地市级) | 项 | 1.00 |
二、资格要求
2.2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需具备承揽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广告发布类),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等,或“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须加盖公章)。
(二)根据国家营改增工作的要求,请投标人提供自己属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函,并附税务机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根据国家营改增工作的要求,小规模纳税人在中标后应配合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按照国家增值税的相关法律法规服务项目的增值税税率应为6%或3%,如果供应商填报3%税率的必须提供税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需要提供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
(四)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的、近三年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投标(应答)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近三年内有不良合作史的。(参选厂家需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得违法分包、不得转包。(需要提供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03月04日12时30分至2017年03月0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