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招标编号:HBYD20170043338
招标编码:CBL_20170227_192228492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就中国移动2017-2018年公交车载电视广告公开比选项目(第二次)所需的内容进行比选采购,文件对本项目进行比选,邀请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应答。
一、采购服务的名称及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中国移动2017-2018年公交车载电视广告公开比选项目(第二次)
采购内容:为提升品牌影响力,加大业务宣传,拟引入若干供应商提供公交车载电视广告服务。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从2017年4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最终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标包划分
标包 | 项目内容 | 项目范围 | 采购预估金额(元,不含税) |
标包1 | 黄冈城区(黄州)公交车车载电视广告 | 黄冈城区(不含县域) | 188,500 |
标包2 | 黄石城区公交车车载电视广告 | 黄石城区(不含县域) | 156,000 |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包1 | 广播媒介(地市级) | 项 | 1.00 |
包2 | 广播媒介(地市级) | 项 | 1.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需具备承揽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广告发布类),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等,或“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须加盖公章)。
2.2 根据国家营改增工作的要求,请投标人提供自己属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函,并附税务机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根据国家营改增工作的要求,小规模纳税人在中标后应配合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按照国家增值税的相关法律法规服务项目的增值税税率应为6%或3%,如果供应商填报3%税率的必须提供税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需要提供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
2.4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的、近三年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投标(应答)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近三年内有不良合作史的。(参选厂家需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得违法分包、不得转包。(需要提供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
2.6 应答方拥有参选标包要求投放区域的公交电视广告投放资源,须提供与该相关资源经营及销售相关的业务代理或授权证明,广告发布档期不能晚于2017年4月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加盖公章)
各申请人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中国移动保留对相关材料的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的行为,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02月27日18时30分至2017年03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