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计划财务部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称采购人)委托,就上海银行成都分行形象广告宣传片(LED大屏、商报电子平台)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诚邀合格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概况
项目采购分行形象广告宣传片(LED大屏、商报电子平台)制作。
二、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
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与本项目相符。或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境外企业。注册资金要求不少于(含)200万元人民币。
(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行业信誉;近二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或者通报的记录。
(三)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近2年 (2019年10月-2021年10月)具有2例(含)以上银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
(五)供应商服务品质及诚信在行业中口碑较好,若与采购人有业务往来,则在采购人相关服务中有良好的口碑。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七)竞标单位之间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有任何关联,若经发现概拒收报名材料。
四、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我行形象广告宣传片服务。
(二)服务范围: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三)服务要求:
1、宣传片时长:6-10分钟,供应商须在成片里面剪辑出企业形象展示篇、业务展示篇、未来愿景展望共三个篇章供采购人使用。
2、宣传片分辨率:4096*2160(高清)。
3、宣传片制作:分镜脚本、拍摄计划、前期高清拍摄、后期剪辑、电脑特效、字幕、配音、配乐。
4、宣传片最终需提供四个版本:无字幕,有字幕,有音频,无音频。
5、宣传片导演需具备国企、央企合作经验,拥有10年以上拍摄经验,并提供相关合作案例及合作证明。
五、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和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的有效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的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近2年(2019年10月-2021年10月)具有2例(含)以上银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或客户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近2年(2019年10月-2021年10月)的纳税证明、缴金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打印并加盖公章)。
(七)资质要求中所有相关承诺函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二份),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报名。采购人仅对供应商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将有机会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六、
报名时间
(一)咨询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9日-2021年10月25日每天9:00-11:30,14:3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武侯区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大厦B座19楼。
七、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购信息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上海银行成都分行计划财务部或相关部门提出。
八、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银行成都分行计划财务部
地址:武侯区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大厦B座
联系 人:苗老师 028-86022768
监督电话:张老师 028-86029105
计划财务部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