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莆田市秀屿区笏石中心小学委托,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对[350305]D[GK]2018007、日常工作印刷及日常宣传广告制作采购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305]D[GK]2018007
2、项目名称:日常工作印刷及日常宣传广告制作采购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5〕38号“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 的政府采购政策。(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5)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 精神,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5-04 08: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05-21 08: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5-25 08: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5-25 08:30,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3层开标室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莆田市秀屿区笏石中心小学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笏石北埔5号
联系人姓名:陈女士
联系电话:13850207269
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街道
项目联系人:翁俊鹏
联系电话:13030860786(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嘉新商业城7号楼)
开户名: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