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福州城市旅游形象宣传片《福建新闻联播》栏目广告投放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由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新闻中心采编制作的《福建新闻联播》是福建省最早创办的电视新闻栏目,该栏目归属于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网络覆盖广,受众面大的地面频道。是各地市电视台必须转播,影响力高的新闻直播节目。在该节目中插播形象片宣传,是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为各地形象宣传在新闻节目中开辟的一个窗口,具有节目权威性和唯一性,对各地特别是福州市提升知名度、美誉度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因该平台的唯一性,建议本次采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开标时间
2017年07月27日 09:15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
五、联系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张小婷 0591-87623955
项目负责人:林小姐 0591-87878462-829
传 真: 0591-87878463
电子信箱:FJTHZB@163.com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1.0 万元(人民币)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2、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23条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