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发放车用环保袋广告项目
1.2.项目编号:GSZ-2021-008
1.3.标的基本情况:拟在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区位免费派发车用公益环保袋。为充分开发利用车用环保袋广告资源,用以维持车用环保袋免费派发项目持续开展,现将车用环保袋广告分为三个合同包进行招商:
合同包
经营期
经营期限内下单总量
招商底价
一
1年
100万份
56万元
二
1年
50万份
30万元
三
1年
10万份
6.5万元
注:各合同包如需要指定地市发放,签约金额须在中选报价的基础上上调10%。
二、竞价申请方(竞价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一般资格条件:
(1)竞价方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广告发布、广告代理的相关经营范围;
(2)竞价方及其法定代表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竞价方提供的查询结果”),竞价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本次招商所有项目不接受联合申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存在资产关联关系的招商响应单位,不得在本次招商中同时响应。
2.2. 禁止条件
竞价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请无效:
(1)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股东等被列入法院、银行征信失信名单的;
(2)近2年内曾经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3)竞价方近三年不得存在重大经济违法;
(4)对单个合同包提供了多个报价或唯一报价低于招商底价的。
三、评选方式:最高价中选。
四、竞价方报名
5.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2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5.2.报名方式:竞价方在报名时间内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至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1号楼5层获取招商文件(每个合同包售价 200 元)并登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价申请保证金后完成报名。
5.3.竞价方报名成功后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4.缴纳竞价申请保证金:
竞价申请保证金金额:每个合同包 5 万元。
竞价申请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价方须在 2021年2月10日17时前将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应与竞价方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项目编号、合同包号保证金”。
开户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水支行
开户账号:591902995010501
五、申请文件的递交
竞价方应在 2021年2月20日9时30分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单位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将密封的竞价申请文件递交至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1号楼2层大厅。
六、信息披露方式
本项目公告、补充通知、招商结果公示等信息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门户网站、福建省国资阳光采购平台、招商方单位网站及公告栏等媒介发布,竞价方应自行密切关注。
七、联系方式
招商方: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应先生
电话:0591-38358559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西庄路233号一幢三层
组织方: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605033122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1号楼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