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招标编码:CBL_20170412_33588680
资金来源: 其它
本招标项目为2017年中国联通山东菏泽市分公司微信朋友圈广告项目(菏联通〔2017〕-1),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项目简介:拟采购2017年本地微信朋友圈广告宣传服务项目。根据腾讯公司大数据关于年龄、职业、阅读习惯等用户群筛选,将我公司业务广告于指定的段向指定人群发布。
1.2采购内容:详见附件3。
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有效期内预估采购数量:300万人次。
1.3本项目未划分标段。
1.5项目实施范围:山东省菏泽市。
2.1潜在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潜在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招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供公司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相关信息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
2.3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的、在中国注册的单位,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2.4潜在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违约行为,提供承诺书。本次项目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投标申请,需投标人自行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附查询结果截图。
2.5投标人具备提供媒体广告服务能力,提供至少3份广告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包含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总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6具备腾讯微信朋友圈广告的履约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