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通2017-2018年执行与物料服务广告公司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宁波联通2017-2018年执行与物料服务广告公司招标项目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拟采购宁波联通2017-2018年执行与物料服务广告公司招标项目所需的:广告制作(含配送)及各营销中心的广告设计、活动策划、制作、执行、及配送等服务;采购预算约600万元。最终规模及详细服务内容以招标人按照中标人实际服务能力下发的最终服务任务书或者签订合同为准。
1.1本项目共划分5个标包,各标包区域划分及预估金额如下:
标包
序号中标区域预估金额(万元)中标人数量(家)
1市本级3003
2海曙、高新(江东)、江北、鄞州1001
3慈溪余姚701
4奉化、象山、宁海701
5北仑、镇海601
注: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标包进行统一资格审查。
本项目招标阶段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投标多个标包,最多允许中标2个标包,按照标包号顺序进行评审,中标满2个标包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标包的评审。
1.2实施地点:浙江宁波(招标人指定地点)。
1.3服务期限:2017-2018年。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2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等)。申请人如已按国家“三证(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或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则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1.4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2.1.5 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广告设计、物料印刷制作等相关内容。
2.1.6 申请人成立时间须在2016年1月1日之前。
2.1.7 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4或2015)年度有审计报告的会计报表或银行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2.1.8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1)中标后在宁波设立办事机构,并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在宁波员工人数5人及以上。
(2)中标后(项目实施期间)不能同时服务行业内其他运营商,中标后需要签署保密排他性协议。
2.1.9 申请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6日之间,将单位介绍信盖章扫描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税务信息表、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费汇款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具体如下:
1)单位介绍信盖章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税务信息表
a) 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税务信息表扫描件;
b) 可编辑的税务信息表,具体格式如下:
序号类别信息
1申请人名称
2申请人注册地址
3申请人联系电话
4纳税人识别号
5开户银行
6户名
7银行账号
8开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1.由于申请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导致的全部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2.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4.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 资料费于2017年3月16日19:00之前汇入以下账户(不接收现金,需对公帐户转出,注明“公司简称+ZJ1701015”):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