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河南联通广告媒体监测和效果评估服务公开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 项目概况:招标引入广告媒体监测和效果评估服务供应商一名,该供应商负责以下内容:主要以河南联通全省范围内户外媒体、交通枢纽周边媒体、社区及触点媒体、营业售点、传统媒体广告、竞品宣传媒体为主要监控对象,按照媒体监测工作方案计划,每周、每月(法定节假日顺延)提供相应监测报告及相关专题系列分析报告。
2.3 项目规模:主要以河南联通全省范围内户外媒体、交通枢纽周边媒体、社区及触点媒体、营业售点、传统媒体广告、竞品宣传媒体为主要监控对象,按照媒体监测工作方案计划,每周、每月(法定节假日顺延)提供相应监测报告及相关专题系列分析报告。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市场调查)、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3.2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注册资金为外币的,按评审当日汇率换算为人民币)。
3.5潜在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5人的服务团队为河南联通提供专属服务,提供为本项目所组建的服务团队名单、联系方式等信息。
3.6潜在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合同一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提供合同原件或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与原件一致的合同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同时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监测分析报告两份,分析报告须加盖对应合同甲乙方公章。
3.7潜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媒体监测所需的专业设备,须提供照相机至少六台以上、摄像机至少六台以上、针孔拍摄设备至少六台以上、录音笔至少六个以上、pda至少六个以上。
3.9本次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投标。
3.11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11.2潜在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11.3潜在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11.5投标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项目的投标。
5.1.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3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