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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广告媒体资源价值评估项目

时间:2021-11-18至2021-11-23
地点:深圳>深圳
联系人:魏工
联系方式:88959591

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广告媒体资源价值评估项目(二次)

询价公告

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广告媒体资源价值评估项目(二次)聘请价值评估单位,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名称

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广告媒体资源价值评估项目(二次)

1.2项目概况

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是深圳市政府在特区成立四十周年之际践行双区建设,首批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以单线方式核算地铁运营全生命周期成本的PPP项目公司,12号线预计2022年开通运营。为对新开通线路的广告媒体资源经营决策提供客观依据及合理化建议,业主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深圳地铁12号线广告媒体资源价值评估工作,为业主拟定招商底价和刊例价提供依据。

1.3采购内容

项目覆盖了深圳地铁12号线,合计33个站点,车站内的平面广告、电子媒体广告、PIS及语音广告、拉手广告以及风亭广告、导向电子屏等的广告媒体资源价值评估工作。

1.3.1平面媒体广告资源价值评估

通过对线路、站点(包括12号线二期规划开通站点)情况的研究及分析,预测12号线常规及非常规(常规类平面广告媒体指灯箱、屏蔽门、列车、梯牌等;非常规类平面广告媒体指墙贴、主题站、拉布灯箱、梯眉等其他创意媒体)两大类平面广告媒体自开通年起10年内的广告价值(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环境研究、户外广告媒体发展趋势、地铁平面广告发展情况、线路周边商圈调查、线路受众人物画像、线路站点分级、线路广告价值测算及招商价值测算、后疫情地铁广告发展趋势、重点城市新型广告媒体开发及收入情况、媒体规划及经济效益分析,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等),并提交《深圳地铁12号线站内平面广告媒体资源价值评估报告》。

1.3.2电子媒体广告资源价值评估

通过对线路、站点、媒体(包括12号线二期规划开通站点)情况的研究及分析,评估电子媒体广告(电子媒体是指乘客资讯系统中安装在站厅、站台、列车的各类尺寸LCD屏、LED屏、AFC显示屏、拼接屏等显示终端)在全网线路的站点分级、刊例价及未来5年的市场价值(包括但不限于:按媒体类型分类评估年广告经营价值和年广告招商价值、主要城市电子媒体广告经营权费横向对比、经营权费动态调整机制建议等),并提交《深圳地铁12号线站内电子媒体广告资源价值评估报告》。

1.3.3 PIS及语音媒体广告资源价值评估

通过对站点(包括12号线二期规划开通站点)情况进行调研,评估PIS及语音广告媒体在全网线路的线路站点分级、刊例价、未来5年广告资源价值及推荐的销售方式等,并提交《深圳地铁12号线PIS及语音广告资源价值评估报告》。

1.3.4拉手广告资源价值评估

通过对站点(包括12号线二期规划开通站点)情况进行调研,评估拉手广告媒体在全网线路的线路站点分级、刊例价、未来5年广告资源价值及推荐的销售方式等,并提交《深圳地铁12号线列车拉手广告资源价值评估报告》。

1.3.5风亭广告资源价值评估

通过对站点(包括12号线二期规划开通站点)情况进行调研,评估风亭广告媒体在全网线路的线路站点分级、刊例价、未来5年广告资源价值及推荐的销售方式等,并提交《深圳地铁12号线风亭广告资源价值评估报告》。

1.3.6导向电子屏广告资源价值评估

通过对站点(包括12号线二期规划开通站点)情况进行调研,评估导向电子屏广告媒体在全网线路的线路站点分级、刊例价、未来5年广告资源价值及推荐的销售方式等,并提交《深圳地铁12号线导向电子屏广告资源价值评估报告》。

1.3.7行业季度数据调研

通过收集整理财务指标、行业数据、实际案例等资料,对比分析主要城市的地铁广告发展趋势、主要城市的地铁广告承租方/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深圳户外广告发展趋势、新兴广告新媒体形式、优秀地铁广告案例等内容,并提交季度调研分析报告,服务周期2年,共提供8次报告(2022年一二三四季度、2023年一二三四季度)。

1.4项目预算

人民币40万元。

1.5服务期限

服务期共760个日历天,预计从2021年12月1日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签订合同日期或业主通知为准)

1.6报价人资质要求

A.报价人必须是国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B.报价人应至少提供一份近三年(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前推算三年)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5万元的地铁广告媒体价值市场评估类项目同类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C.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或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记录;近三年与地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无任何诉讼、仲裁及经济纠纷等情况;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母、子公司(集团)只接受一家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报价。

1.7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白石路7号深圳地铁侨城东车辆段综合楼622室)。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8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9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21年11月30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白石路7号深圳地铁侨城东车辆段综合楼622室)。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0审核原则

综合评估法

1.11其他注意事项

A.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2本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工、陈工

电话:88959591

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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