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波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交车身广告授权经营项目(重招)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约2180辆公交车身广告授权经营(授权媒体资源详见第七部分附件2)
2.2 授权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期
2.3 标段:一个
3、合格的投标人: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投标人公司成立时间至开标当日须满五年(以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为准,因公司重组或公司名称变更等原因导致营业执照上的时间至开标当日不足五年的须出具函件说明并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告经营;
3.3 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每年经营收入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以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表为准,审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原件投标时提供;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2015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交通类媒体(1、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公交车身、地铁车身;2、客运站,包括机场、码头、火车站、汽车站;3、街道设施,包括地铁站、公交候车亭、公共自行车亭、道路雨棚、路名牌、阅报栏)授权经营项目中无重大违约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无经中标公示后不履行中标义务、违约或拖欠媒体租金等情形。以法院判决书、工商局、税务局发出公告、拖欠媒体租金(以投标主体声明的形式)等为准。投标时须做出承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6 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06日到2021年01月25日16:00(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
4.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5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万元)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
收款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公共资源交易)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东城支行
银行账号:33101983671050500863-1032
联系电话:0574-87187584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特别提醒: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以使用交易员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01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波市国资委网站、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8、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注意事项
8.1 投标人在进入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时,需出示宁波甬行码/健康码等,请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做好配合。
8.2 投标人请合理安排时间,预留接受防疫防控时间,避免错过投标时间。
8.3 请投标人遵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的规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56号
联系人:郑玖华
联系电话:0574-8793783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国际中心15楼
联系人:张百军、万修文、包莹斐、王家兴
电话:0574-87179082
传真:0574-87179089
电子邮件:tender0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