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陆丰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陆丰市人民医院2年标识广告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81-201912-301030-0043
二、采购项目名称:陆丰市人民医院2年标识广告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96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陆丰市人民医院2年标识广告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财务报表复印件,若供应商是新成立公司,则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近月份完税证明、社保缴纳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加盖公章)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请各报价供应商凭以上证明文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12月30日 至 2020年01月06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泰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华兴公寓602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21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华兴公寓602号
十、开标时间:2020年01月21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华兴公寓602号(广东泰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2 月 30 日 至 2020 年 01 月 0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林小姐 联系电话:0660-891560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0660-890568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泰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华兴公寓602号
联系人:施凤艳
联系电话:0660-8915606
传真:0660-8915606
邮编:516500
(三)采购人:陆丰市人民医院
地址:汕尾市陆丰市东海镇大湖山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0-8905575
传真:0660-8915120
邮编:51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