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拟就“上海银行天津分行新媒体平台广告投放服务采购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并对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1、在关注度较高的新媒体平台及主流媒体的新媒体平台投放我行品牌形象及产品形象广告。
2、各大关注度高的网络媒体官方网站、粉丝量大的客户端、微信大号及视频网站、主流媒体的新媒体平台等新媒体的整合营销。
3、投放方式以软文投放为主,同时配合硬广投放,让客户通过宣传文字内容及图片更全面地了解我行的业务水平及服务能力。
4、投放时间:2019年11月-2020年10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与本项目相符。
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行业信誉,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近两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或者通报的记录。
3、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4、供应商须具备新媒体资源整合能力,媒体资源不少于15家。
5、供应商需在天津地区有固定工作场所,有固定联系人。
6、近两年内,与本地银行业开展类似整合营销策划、执行合作次数不低于5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不可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主体机构。
三、本项目的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上海银行天津分行现场报名。天津市河西区乐园道36号,上海银行天津分行三楼。
(三)报名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两年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的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打印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所具备的媒体资源说明或授权等证明文件。
5、天津地区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5例含签章页面的合同或客户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1、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如有缺漏,采购人将可能拒绝接受其报名。;
2、采购人仅对供应商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将有机会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四、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信息内容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上海银行或相关部门提出。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乐园道36号
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022-58899862
联系邮箱:tianmx@bosc.cn
监督邮箱:caigouzhongxin@bosc.cn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