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禅城区人民检察院广告宣传服务资格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0809-1944CCG3A304
二、招标项目名称:禅城区人民检察院广告宣传服务资格
三、招标控制价(元):资格标,无金额
四、招标数量:一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确认4名中标人获得禅城区人民检察院广告宣传服务资格(注:如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名或4名的,则全部确认为中标人获得禅城区人民检察院广告宣传服务资格),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9年03月08日至2019年03月15日期间(工作日08:30至11:30,14:00至17:0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并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进行报名。
购买招标文件具体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仅限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投标人必须以与其投标投标人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对公账户网银汇款或以投标投标人名称到银行现金汇款),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的信息:0809-1944CCG3A304。
购买标书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收 款 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账号:4442330104000171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佛山市华达支行
注:如需邮寄,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招标代理机构即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3)报名: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2、《营业执照》。
八、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03月29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十、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03月29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2019年03月08日至2019年03月15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忠信路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280369
邮编:528000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4
财务联系人:孔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2
购买文件联系人:方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284195/83284196/83284197
传真:0757-83120345
邮编:528000
(三)招标项目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4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