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宁南县皇冠灯杆广告牌项目,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由比选人自行采购,本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
1、项目概况
1.1比选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宁南县皇冠灯杆广告牌项目
1.2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并已落实。
1.3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1.4本项目供货及服务地点为:凉山州宁南县。
1.5比选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宁南县皇冠灯杆广告牌项目制作安装等。
1.6项目规模:预估含税金额20万元。
1.7供货及服务:广告牌制作安装的报价包含设备费、材料费、运费、运保费、税费、合理利润、质保维护等。
1.8采购结果有效期:自中选结果公布后至2019年12月31日止或份额用完为止(以最先实现的条件为准)。
1.9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份额占比100%。
2、资格审查方式及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比选后由评审小组根据比选申请文件的规定对比选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若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涉及广告设计制作类型。
2.2 须至少为本项目配置3名专职人员(提供以上专职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且至少一人必须具备大型项目(10万以上项目)的工作经历(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2.3 须至少提供2018至今累计金额在10万及以上的广告设计制作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6年或2017年经审计的会计报告;若比选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公司成立时间起最近一年相应的财务报告。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
2.6 申请人在2016年1月1日至今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未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招投标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比选申请人,请持以下证明材料于2019年 2月 25日至2019年2月 28日(每日09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领取比选文件。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比选文件领取地点:西昌市北碧府路外滩十六区14栋3楼综合部。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比选申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西昌市北碧府路外滩十六区14栋2楼会议室。
4.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比选申请文件:
4.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2.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4.2.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4.3本次比选将于上述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西昌市北碧府路外滩十六区14栋2楼会议室进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5、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平台仅转载。
6、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
联系人:依老师
地址:西昌市北碧府路外滩十六区14栋3楼
联系电话:18123111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