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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医疗广告专项整治

核心提示:​3月16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筑牢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屏障,助推成都市“医美之都”建设,从今年3月初至5月底,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医疗广告专项整治。

3月16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筑牢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屏障,助推成都市“医美之都”建设,从今年3月初至5月底,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医疗广告专项整治。

市场监管

“医疗广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重点。”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广告发布媒介方面,此次专项整治重点突出户外媒体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媒体(PC端及移动端微信、微博、APP等)发布的各类医疗广告。


本次专项整治将针对医疗广告的哪些违法行为?


1、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2、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

3、以新闻报道或者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以公益活动名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4、生活美容机构等不具备法定条件的非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或宣称可开展医疗美容等服务;

5、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发布医疗广告;

6、借庆祝建党100周年名义、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徽、党旗党徽、重大赛事活动、庆祝活动宣传报道、领导人讲话等进行商业炒作;

7、借“华西”“协和”等知名医院名义作虚假表示;

8、虚构各种荣誉、尖端技术或设备、专家身份等信息;

9、医疗美容广告涉及化妆品的,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或者明示、暗示该化妆品具有医疗作用等。


对发布以上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一经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将行政处罚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信用中国(四川成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向社会公示,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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