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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消保委: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归业主共有

核心提示:​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归属问题,一直是小区业主和物业长期的矛盾点。江苏省消保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江苏省小区公共收益调查报告。结果显示,物业对小区公共收益的收费和使用不够透明化、消费者知情权未得到充分保障等问题广受诟病。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归属问题,一直是小区业主和物业长期的矛盾点。江苏省消保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江苏省小区公共收益调查报告。结果显示,物业对小区公共收益的收费和使用不够透明化、消费者知情权未得到充分保障等问题广受诟病。而已经正式实施的《民法典》作出了明确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同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电梯广告收益归属

通过线上问卷、深度访谈和体验式调查三种方式进行调研,结果显示,近九成受访者知道小区有公共收益,但同时超过七成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从未接到过业主对于公共收益的询问,体现出业主对公共收益的权益归属的感知和意识还比较薄弱,未意识到关乎自身的切实利益。从调查来看,小区广告和停车泊车费是最常见和主要的收益来源。其中“公共道路停车泊位的停车费、管理费”和“电梯、楼顶、外立面广告位的广告费”比分占到61.4%和54%。除此之外,小区内还可能有道闸广告灯箱广告、快递柜广告等社区媒体的广告收益。

业主对小区公共收益的关注度

江苏省消保委建议,为了更好维护广大业主作为消费者的权益,需要强化小区信息公开度,包括严格要求相关信息公开公示的频率,除张贴公告以外,利用微信群、公众号、业主APP等多种渠道公示信息,强化物业的信息公开的规范意识等。鼓励业主通过成立和参与业委会,提高对小区公共收益等各项管理工作的重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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