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广告行业创新力将增强!
核心提示:2019年4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7月1日起,至2024年底,对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并授权各省(区、市)在50%幅度内对地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减征此项收费,四川省财政厅贯彻落实国务院的相关决定,于7月1日开始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2019年4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7月1日起,至2024年底,对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并授权各省(区、市)在50%幅度内对地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减征此项收费,四川省财政厅贯彻落实国务院的相关决定,于7月1日开始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国务院决定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对广告业的发展有何重要意义?为什么说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能够推动广告行业的创新力?
源引中国广告协会会长张国华先生对此的评价: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政策对广告行业是一项重大利好。这一政策出台的直接效果,就是广告经营单位税费负担实质性降低。在市场竞争激烈、利润不断摊薄的情况下,此项政策可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体现了怎样的政策导向?
减征这一政策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告业发展的重视和关怀。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党和国家越来越重视广告业的发展。国务院常务会议于2009年7月审议通过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将广告业列为九大重点支持发展的文化产业之一。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广告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减征”无疑又是一项支持广告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对促进广告行业发展具有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