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节能中心对2018年地铁广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投标意向单位就以下内容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报价:
一、招标项目说明
1. 项目名称:广东省节能中心2018年地铁广告采购项目
2. 招标内容:地铁广告
3.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为:
1) 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 供应商必须具备文化推广、平面设计、展览、策划等业务的经营范围;
3) 2015年至今业绩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地铁广告制作投放的类似业绩;
4) 供应商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
4. 报价文件有效期:自报价文件提交之日起90天内有效。
二、招标文件说明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21日,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
2.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五部分:《招标公告》、《格式文件》(供应商应按该部分格式编制并提供报价文件)、《用户需求书》(对本次招标服务内容需求的具体描述)、《招标过程及评审方法》和《合同格式》。
3. 本套招标文件中所有标注了“*”的项目均为不可偏离项目,如有偏离将导致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作废。
三、制作报价文件须知
1. 报价文件必须按第二部分《格式文件》制作并装订成册。报价文件必须在以下开标时间之前由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开标地点,买方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价。
开标时间:2019年1月4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时
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2. 报价文件主要内容应包括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格式文件》中列明的项目。供应商应制作报价文件一正二副。并将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一起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
3. 供应商自行负责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买方对此不负任何义务。
4. * 有效的报价文件应满足:
(1)供应商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合格的供应商” 要求。
(2)报价文件应包括按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格式文件》中列明的全部资料。
(3)满足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中的主要要求,即“*”号条款要求。
*四、报价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设置的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4.5万元,供应商的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将被拒绝。
五、报价文件的评审及最终服务商的确定
1、 报价文件评审的原则:报价文件应满足本《招标公告》第三条“制作报价文件须知”第4点要求,成为有效的报价文件。在此前提下,对其服务方案、计划、人员投入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推荐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2、 中标供应商须按中标金额的2%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3、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方式向买方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方:广东省节能中心
电话:020-83353320
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电话:020-37860732、37860751
传真:020-37658150
联系人:李先生、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