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南铁经物招﹝2018﹞56号01包件)
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九江站广告媒体设施采购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因01包件一次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现予以二次公告,相关事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九江站广告媒体设施采购安装招标已获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明细如下:
包柱灯箱
包柱灯箱
计量单位:平方米
采购数量:240.00(10个)
备注:南昌站
3.招标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有效存续、具有法人资格的生厂商,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够提供16%增值税专用发票,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参与投标;
3.产品质量可靠,售后服务良好,有完善的售后维修网点,无用户不良反映。
4.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1现场获取:潜在投标人携带投标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南昌市站前路29号京九物流大厦203室获取招标文件。
5.1.2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潜在投标人需将投标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经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
5.1.3传真的方式获取:潜在投标人需将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加盖公章)传真至公告指定的传真号,经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
5.2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件每套100元,售后不退(原报名单位无需再次缴纳报名费)。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不接受现金及个人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账户名称: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南昌铁路支行;银行账号:791912017600018;财务联系电话:0791-87024777),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铁采购网网站和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发布,本平台只作展示之用,招投标请联系招标机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处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站前路7号
联系人:张翔
电话:0791-87027521
招标代理机构: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站前路29号
联系人:高威、应慧
电话:0791-87033682、15979176090
电子邮件:hljlgsg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