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威啤酒广告含碰杯饮酒动作被罚,酒类广告如何规避风险?
核心提示: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百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因对外发布的酒类广告含有饮酒动作,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了发布酒类广告禁止内容的违法行为,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5万元,并责令停止发布。该消息曝光后,引发网友对酒水广告宣传的激烈讨论,那么《广告法》对酒类广告有哪些规定?如何规避广告违规风险?
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百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因对外发布的酒类广告含有饮酒动作,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了发布酒类广告禁止内容的违法行为,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5万元,并责令停止发布。该消息曝光后,引发网友对酒水广告宣传的激烈讨论,那么《广告法》对酒类广告有哪些规定?如何规避广告违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 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
(二) 出现饮酒的动作;
(三) 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
(四) 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此外,《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 》中对酒类广告也有相关规定:第二十五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应当严格控制酒类商业广告,不得在以未成年人为主要传播对象的频率、频道、节目中播出。广播电台每套节目每小时播出的烈性酒类商业广告,不得超过2条;电视台每套节目每日播出的烈性酒类商业广告不得超过12条,其中19:00至21:00之间不得超过2条。
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对酒类广告的规定和违法处罚有利于加强酒水市场监管,规范酒行业运作,提醒酒行业要把产品宣传做真做实。同时消费者也要理性饮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