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公布,化妆品广告监测监管加强
核心提示:随着人们消费水平及审美观的提升,化妆品已经逐渐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产品,不过在化妆品产业迅速发展的同时,行业内竞争加剧,导致化妆品品牌为博人眼球增加销量,不顾消费券的合法权益,屡屡出现虚假夸大宣传的乱象,对此国务院在近日公布了《化妆品监管条例》,其中就对化妆品宣传方面有专项规定: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随着人们消费水平及审美观的提升,化妆品已经逐渐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产品,不过在化妆品产业迅速发展的同时,行业内竞争加剧,导致化妆品品牌为博人眼球增加销量,不顾消费券的合法权益,屡屡出现虚假夸大宣传的乱象,对此国务院在近日公布了《化妆品监管条例》,其中就对化妆品宣传方面有专项规定: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该项规定将对化妆品广告监管进行加强。
化妆品是满足人们对美的需求的消费品,直接作用于人体,其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健康。近年来,我国化妆品产业迅速发展,市场规模逐年增长,在促进经济发展、推动消费升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对1989年制定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进行全面修改,制定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条例》共6章80条,从四个方面对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予以规范,涉及质量、安全、监管与广告宣传等层面。同时,通过“化妆品监管APP”,消费者可对化妆品进行信息查询、学习化妆品专题科普知识、举报投诉侵犯自身权益的化妆品产品。
除了《广告法》可对化妆品的宣传进行规范约束外,新颁布的这项专门针对化妆品的法规意味着对违规化妆品处罚的依据将得到补全,再无漏洞可循。《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