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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修订,户外广告发布监管加强

e前线 2020-01-10 17:44:00
核心提示:​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明确本市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户外广告具体范围的通知》,针对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户外广告具体范围作出修订,加强对电子烟广告、医疗广告的限制管理。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明确本市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户外广告具体范围的通知》,针对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户外广告具体范围作出修订,加强对电子烟广告、医疗广告的限制管理,上海户外广告发布监管再一次加强。

上海市户外广告新规

修订后的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户外广告具体范围,包括以下情形:

1、涉及妇产科、妇科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肛肠科专业以及医疗机构名称中含有上述科目、专业字样和“男子”、“女子”字样的医疗广告。

2、涉及性生理卫生、性传播疾病治疗等敏感行业的商品广告,品牌形象宣传广告除外。

3、 涉及殡葬用品或服务的广告。

4、 涉及过度暴露人体的商品或服务的广告。

5、 涉及电子烟及相关商品或服务的广告。

6、 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其他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广告。

禁止发布电子烟广告

除去医疗广告这类严格管理的广告类型,电子烟纳入禁止发布户外广告范围受到了广泛关注。电子烟广告在去年年底也被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市场监管总局纳入严格管理名单,电子烟被正式划归烟草,电子烟面临互联网广告禁令,上海市场监管局积极响应,将电子烟及其服务列为上海市户外广告禁止发布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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