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户外广告管理新规出台,商业区广告规范设置趋严
核心提示:11月27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了《广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和《广州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两部关于户外广告的法律条规,旨在对2020-2015这五年广州户外广告设施进行科学的规划,还将对全市29个商业区广告进行严格管理。
11月27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了《广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和《广州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两部关于户外广告的法律条规,旨在对2020-2015这五年广州户外广告设施进行科学的规划,还将对全市29个商业区广告进行严格管理。
此次规划范围为广州市11区,该规划的几大亮点包括规划布局更精准,集中全市29个商业区,通过对这29个商业区的城市景观、用地功能、商业活力等因素统筹考虑,将全市户外商业广告划分为优化区、严控区、禁设区进行分区分级管控。除此之外,《专项规划》还对商业区广告设置规范进行了严格说明,在户外广告严控区内,禁止商业面积小于20000平方米的建筑上设置电子显示屏广告,同时要求户外广告画面只能进行静态展示,播放画面的速度应缓慢和连贯,禁止任何形式的闪烁和快速切换画面。针对户外广告屏的光污染问题,户外大屏每日22∶30至次日7∶30禁止开启。
除了对商业区广告规范严格管理外,此次广州户外广告管理新规还将公共设施区域纳入严管,主要严管区域如下:禁止利用交通安全设施、城市桥梁(含人行天桥)设置户外广告。禁止在公交候车亭(含公共电话亭)的顶部和公交车站站名标识牌上(交通出行、安全宣传等公益宣传广告除外)设置户外广告。围墙(围挡)设置户外广告仅限于公益内容。该规范还要求原则上不得设置大型落地式户外广告(外围城区设置公益广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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