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公交出租外,西安车身广告将严管禁止私设
核心提示:西安市政府发布了机动车车身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明确表示出了公交车个出租车外,其他车辆禁止设置车身广告,未经许可擅自在机动车车身上设置广告将会受到行政处罚!
几天前,西安市政府发布了机动车车身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明确表示除了公交车身广告和出租车顶灯广告外,其他车辆禁止设置车身广告,未经许可擅自在机动车车身上设置广告将会受到行政处罚,管理办法将于本月24日正式施行。
根据管理办法,可以设置广告的车辆除了公交车与出租车外,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可以在车身设置执行任务的标识,但不得设置广告,共享汽车可以在车身设置便于用户辨别的标志标识,但禁止任何宣传广告的形式张贴标识,单位所属大客车、厢式货车可以设置本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但禁止广告设置。而在可设置车身广告的车辆上,广告规格也有明确规定:禁止使用反光材料设置车身广告,改变车辆主体颜色的广告不被允许,不能影响行车安全,广告不得覆盖发动力散热口、进风口。此外,出租车车身广告仅限于车顶电子屏和顶灯,左右车门外侧可以设置经营单位名称和统一监管电话,不得设置广告。
未按要求的最高将被重罚3万元,未经许可擅自在出租车车身设置广告的,有出租行业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未经许可在机动车车身设置广告的,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据《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未按要求设置车身广告的,则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到三万元的罚款,除了严厉的处罚标准外,车身广告的文字及显示不全或出现破损逾期不改正的,还将被罚以五十元到五百元的罚款。
总结:从上面可以看出,此次西安车身广告的管理办法是相当的严厉的,希望广告主和广告商在投放西安车身广告时要熟知以上规定,千万不要违规进行广告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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