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户外广告将纳入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范围!
核心提示: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的最新消息,经贵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利用城市公共区域、公共设施、公共空间设置户外广告”纳入贵阳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范围。
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的最新消息,经贵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利用城市公共区域、公共设施、公共空间设置户外广告”纳入贵阳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范围。
贵阳户外广告案例:
户外广告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形象的重要体现。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公共区域、空间价值不断提升,户外广告的价值也在不断增长。
据了解,从目前贵阳市户外广告的设置情况看,违法广告大量存在,设置随意性强,与城市风格、风貌不相协调;广告产权分类割据,广告收益偏低;城市公共区域、空间、设施被无偿占有等问题突出,亟待解决。
公交广告案例:
为了解决上述户外广告管理难题,贵阳利用城市公共区域、公共设施、公共空间设置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市政府将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权授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无偿移交市政府,特许经营期限为10年。
地铁广告案例:
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下发的相关通知,广告统一运营后产生的广告收益,扣除规划、建设、维护、运营、税收等费用后,本着尊重历史、兼顾各方的原则,按照协议明确的分成比例与广告设施设置地所属区政府、广告设施设置载体所有权单位(个人)进行合理分配,市、区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上缴同级财政,统筹用于市政公共资源建设、维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