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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新规定:车头车尾禁止出现广告

e知道 2017-09-29 17:26:00
核心提示:要说目前广告主最怕什么?当然是广告法新规定了啊!每一次相关部门出现了XX不能作为广告内容,或者某地不能作为广告位出售广告主内心是崩溃的。虽然这么说,广告法还是要遵守的。俗话说得好:不能改变这个世界,那就改变自己吧!一起来看看广告投放又有什么新规定吧!

要说目前广告主最怕什么?当然是广告法新规定了啊!每一次相关部门出现了XX不能作为广告内容,或者某地不能作为广告位出售我想广告主内心是崩溃的。虽然这么说,广告法还是要遵守的。俗话说得好:不能改变这个世界,那就改变自己吧!一起来看看广告投放又有什么新规定吧!


一、户外广告


1、30层以上高楼顶部禁设户外广告


《规范》提出,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不得妨碍生产或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或者建筑形象,以下位置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跨越道路设置的(高速公路、公路、铁路、轻轨、人行天桥等);相邻建筑物之间的空间;大量车流集散的公共建筑出入口两侧20米范围内;三十层以上及三层以下建筑物顶部;遮挡坡屋面建筑顶部。


利用亭、棚、栏等公共设施顶部的;利用行道树或损毁绿地的;利用交通、通信、邮政、消防、电力、环卫设施和残疾人专用设施的;墙体敞口的排烟孔洞等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其他妨碍生产或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或者建筑形象的。


广告法规定:以下区域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交通信号设施、交通标志牌、电子警察设施、交通诱导屏、卡口设施、交通视频监控设施、交通执勤岗设施、道路隔离栏、人行天桥护栏、高架轨道隔声窗(隔声墙)、道路及桥梁防撞墙与隔声窗(隔声墙);国家机关、文化教育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名胜风景点及其建筑控制地带等。



2、车头车尾不得设广告


车辆上的广告应当简洁明快、整洁美观,不得使用反光材料,不得影响识别和乘坐,其色彩应与车体颜色协调,且广告内容比例不宜太大;车身上设置的户外广告不得影响交通安全,车头、车尾(含前后挡风玻璃内外)及车身两侧车窗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车辆顶部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利用船舶等水上各类交通工具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不得影响船行安全,宜设置通透式广告设施;设置空中移动广告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工地围挡至少3成用于公益广告


利用施工工地围挡不得设置工地项目以外内容的户外广告,同时不少于30%的板面用于公益广告宣传。围墙顶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透空围墙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临街店面装修、市政设施维护维修等临时围挡不得设施商业户外广告。


公交站台站台长度在10米以内的,背景广告板面最多只能设置2块,超过10米以上的最多设置4块,每块规格不得大于2米乘以3米,广告板面应在保证通透率的前提下等距离设置。



4、广告法:户外广告不得妨碍相邻住宅采光


建筑物、构筑物的户外广告设施,不得妨碍相邻居住建筑的日照采光,广告板面不得超过建筑物外墙,涉及建筑物风格、结构、立面色彩改变不得影响原建筑物、构筑物容貌,不得占压道路红线,与高压线、低压线和通信线等设施的距离应符合电力、通信等相关规范要求。


利用人行道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不得占压盲道、无障碍坡道,不能影响道路正常使用,且不得遮挡园林景点。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抗风能力应不低于8级,同时采取避雷防震等技术措施。户外广告设施安装的灯饰,不得以闪烁光源影响居民生活和行人、交通安全。



二、门店招牌


1、不能占用公共场所


门店招牌设置不得有下列行为: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影响建筑物采光、通风、消防等正常功能;占用公共场所、人行道、公共绿地;有碍市容或者有不良内容等。


2、实行一店一招


门店招牌实行一店一招(位于道路交叉口,两侧均开设门店且属同一经营者的,允许在两侧门店分别设置风格统一的门店招牌),应当在一层门檐以上、二层窗檐以下设置,尽量与左右相邻的门店招牌协调一致;门店的墙体、立柱、门框、门体以及内外窗体上不得张贴或者设置招租、转让、招聘以及促销等有碍市容观瞻的小广告、小招牌。


LED滚动字幕门店招牌仅允许设置在与之对应的平行墙面门店招牌下方,不得超出平行墙面门店招牌允许设置的范围,左右宽度不得超过其上部平行墙面门店招牌的宽度,高度不得超过0.3米,下沿净空高度不得小于2米。


同一门店有多户业主或二楼以上的业主,允许其在一楼出入口有序设置竖式招牌。



3、不得含有电话号码


门店招牌的内容应当与依法核准登记的名称相一致。除药店、门诊等特殊门店招牌外,门店招牌上不得含有经营服务项目、商品名称和电话号码等内容。


以上就是关于广告投放最新的规定。记住!千万不要违反这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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