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法律进行到底,又一违反《新广告法》的广告牌被拆除!
自从新广告法颁布以来,在各方部门的配合下几乎所有的广告都被全面监视中。虽然如此,但还是有一些广告主为了自己一时的利益而不顾新广告法对广告内容形式的严格限定。
就如下面的桂林某广告牌:由于严重违反了相关条款的规定,所以最近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进行了快速拆除。这估计是自相关法律实施以来拆除最大面积的户外广告牌了。
典型违规事件
昨日,桂林依然灼热难耐,经过施工人员连续几天的高空作业,全市目前最大的一块墙体广告牌已经被拆除了翻页式广告片。这块大型广告牌位于八桂大厦南侧墙面,高约57米,面积超过500平方米。
拆除此处广告牌的工作已经进行了多日,记者在现场看到,57米高的广告牌定装在八桂大厦南侧墙面,广告牌采用百叶窗式翻页呈现,最重要的工程就是拆除翻页式广告片,经过2日的施工,已经完全拆除。目前只剩下了广告牌钢架结构,“拆除起来相对容易一些。”施工人员表示,这两日可完全拆除。
记者从市城市市容管理处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大市容整治工作力度,推动落实创城主体 责任,明确任务,7月以来,市容处积极想办法,出新招,破解了一些违法广告查不得,拆不动的难题。
在大雨、烈日的环境下顺利拆除了包括桂林火车站对面桂林饭店屋顶、南门桥1号楼屋顶、粮贸大厦屋顶、香江国际广场屋顶广告等共计55块约12000多平方米违法大型广告牌。
新广告法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这次对发布广告的媒体和平台也做了严格规定,并且加大了处罚力度。显然,这一招就是向所有媒体亮剑,如果媒体只向钱看齐,不讲德和法,罚!
同时新广告法也一再明确了虚假广告的定义和典型形态。过度宣传和刻意引导是广告商和媒体过去“打擦边球”惯用之术,新法明文规定,这些均属于虚假广告。
新纳入监管范围的广告类型
除了对户外广告的严格监管外,新增关于互联网广告的规定。互联网是传统媒体广告主要分流者,也是广告管理的“边缘地带”。互联网广告快速增长受益于主管部门的“管理放任”。这次对互联网广告有了系列新规定。新广告法规定,很快会出台一个针对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
对互联网广告的从严管理,无疑是对新媒体创收的“任性”增长给予一记重拳。可以预言,新广告法实施后,新媒体将出现加速洗牌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