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地产广告施新规】 盘点成都不再”任性”的学区房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公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将从今年2月1日起实施,《规定》中明确,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同时,承诺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以及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的表述将被禁止。有房产行业资深人士表示,这些新规有助于消费者在房地产市场中理性选择。
将楼盘与名校“捆绑销售”是开发商常用的招数之一。但在实际情况中,不少家长遭遇了“伪学区房”,距离名校虽近却进不了名校,或者买房之初广告里承诺的配建名校始终不见踪影。
事实上,很多消费者购房看中的都是其未来升值潜力,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无疑会令房子加分。所以开发商都喜欢抓住这些配套或规划作为卖点,广告宣传上也多以此作为广告热点,以达到楼盘热销的效果。新规明确指出,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中国家长对学区房向来没有什么抵抗力。像这类的广告语,2月1号之后就不能出现了。当然迎合当下的形式,广告画面已不得用这些包装、策划误导消费者,成都各大地产商们也是纷纷汲取了以往由于过度宣传触碰新规的经验,在广告画面中,换掉了对之前各楼盘房学区房的宣传策略,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本土不再”任性”的学区房广告:
由此看来,对于确实是学区房学位房的项目,不再出现确保就读等宣传字眼,均改为“**学校位于**项目附近”、“可享受**学校教育资源”等说法。但新《规定》第四条要求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似乎这些房地产广告画面还应更严谨。对此,有市民表示,含有水分或误导消费者的宣传在房地产市场中屡见不鲜,关键还是要看法律法规能否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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