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基站”可以8种罪名追究刑责
核心提示:四川省公安厅相关民警表示,按照《无线电管理条例》,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将查封或者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处罚。
10月14日凌晨1点过,王双丝毫没有睡意,他坐在电脑桌前,盯着电脑屏幕上一排排关于伪基站的新闻报道,内心扑通直跳。沉思半晌,他拨打了华西都市报96111报料热线:“我这里有一台伪基站,我要曝光!”说话间,他把目光转向床边的黑色背包。
14日一早,在成都郊外一茶楼王双与记者见面,他自爆误入黑公司内幕:工作很简单,只要熟悉成都街道、有电瓶车,背上背包在街上逛,一天就能收入200元。
指着身边那个神秘的背包,王双肯定地说,这里面其实装的是一个便携式的伪基站,“我试过,开机短短30秒就会有30部手机中招。”
2012年出现伪基站后,四川公安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行动。为了逃避打击,伪基站也在不断升级改造,从固定式演变到汽车、电瓶车便携式,最近出现的“背包客”,发射机、天线、电池和充电器布局依背包而定,利用手机进行无线“遥控”,“智能化”提高。“背包客”如同活动的伪基站,进商场钻地铁,小街小巷无孔不入,攻击范围更广,隐蔽性更强,危险系数更大。
使用“伪基站”可以8种罪名追究刑责
四川省公安厅相关民警表示,按照《无线电管理条例》,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将查封或者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处罚;同时,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违法犯罪行为,可依法以非法经营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诈骗罪、虚假广告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等8项罪名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