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9月起实施 媒体痛失真金白银?
被媒体形容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新广告法核心治理是打击虚假广告的发布,其直接受影响的是传统媒体单位的经营创收。有人测算,目前电视广告有30%受新广告法影响,电台广播和报纸有90%受新广告法影响,网络媒体有60%受新广告法影响。这部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新修订的《广告法》,与现行的广告法相比,修改幅度较大,涉及面广。
媒体广告面临“失血”
在经济形势整体下行压力之下,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教育培训等成为媒体广告托市的主力军,新广告法的细化准则,让原先这些领域广告经营模糊地带失去保护“屏障”,媒体广告创收直接在此领域“失血”,痛失真金白银。如果媒体违规播发上述领域广告,执法部门有法可依,一招致命。同时,新法明文规定,广告商和媒体过度宣传和刻意引导“打擦边球”, 均属于虚假广告。在产品的推荐和代言尚,也是带给广告创意和广告传播一重要打击的部分,这次广告法修订,对明星代言做了法律责任规定,如果明星代言的是虚假广告,必将遭到严厉打击。那些涉及明星代言的广告占传统媒体广告50%强,这些广告的撤下,其影响面不亚于一次“媒体大海啸”。
严控烟草广告营销
尽管烟草广告在市场份额占的比例已经很小,但烟草的变相广告也占报媒不少广告份额。从前几年的评烟草院士事件来说,有专业媒体知识的人士一眼就可看出,这是一次烟草广告营销。评烟草行业的劳模等等变相烟草“软广告”,也为一些报纸带来了不菲的收入。新广告法对烟草广告做了更加严格的规定,禁止在一切大众媒体和公共场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变相发布违法广告。并且在新增关于未成年人广告管理中,新广告法规定:少年儿童经常活动的场所不能做广告,特别是在教材里面不能做广告,为孩子的身心打造一个干净的环境。
互联网广告:广告管理的“边缘地带”
互联网是传统媒体广告主要分流者,也是。互联网广告快速增长受益于主管部门的“管理放任”。这次对互联网广告有了系列新规定。新广告法规定,很快会出台一个针对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对互联网广告的从严管理,无疑是对新媒体创收的“任性”增长给予一记重拳。这次对发布广告的媒体和平台也做了严格规定,并且加大了处罚力度。
也有人分析到,如今经济形势下行,加之新广告法有新规定,很多商品已无法做广告了。目前一部分报纸已死亡,一部分报纸艰难维持,一部分获得成功转型。新法实施后,不只是纸媒,还有电视媒体、广告媒体、互联网媒等广告收入,都将进入低增长时期。同时,媒体之间的广告竞争会变得更加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