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商曝光10起典型违法广告
2015年第2季度,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积极开展“两品一械”广告专项整治,对在蓉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发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类别广告实施严格监管,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广告。其中,10起典型违法广告被曝光。
典型违法广告为:
1.“珍龙醒脑胶囊”药品广告(广播广告) 。该广告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2.“清修联动系列产品”普通商品广告(广播广告) 。该广告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宣传普通商品的治疗作用。
3.“虫草清肺胶囊”普通食品广告(广播广告) 。该广告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食品的治疗作用的内容;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为其特定功效做证明。
4.“芪龙通络胶囊”药品广告(广播广告) 。该广告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5. “蚕蛹补肾胶囊”药品广告(广播广告) 。该广告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6.“还颜素白祛斑霜”特殊化妆品广告(电视广告)。该广告有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对化妆品名称、制法、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内容等内容。
7.“喜得儿不孕不育医院”医疗服务广告(电视广告)。该广告的表现形式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情形,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情形。
8.“青花蛇七层透骨贴”医疗器械广告(电视广告)。该广告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9.“成都和信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宣传广告(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自己的商业信誉或者在商品的质量、制作成份、性能、用途、生产者、产地、来源、有效期限、价格、售前售后服务等方面作引人误解的或虚假的宣传。
10.“四川金喜鹊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企业宣传广告(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自己的商业信誉或者在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产地、来源、有效期限、价格、售前售后服务等方面作引人误解的或虚假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