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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媒体传播 通报违法内容 四川监测督查报刊广告不松懈

核心提示:去年12月27日,四川省工商局对《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成都商报》、《凉山日报》等41家日报、晚报类报刊刊登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等广告进行了监测,共发现违法广告10条次,总违法率1.37%。
    日前,四川省工商局向全省21个市州工商局通报“红盾春雷行动2014”专项行动监测的报纸虚假违法广告发布情况,要求全省工商系统立即对虚假违法广告发布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切实维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 四川省工商局去年12月决定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4”专项行动,时间为当月至今年的2月,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整治虚假宣传。去年12月27日,四川省工商局对《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成都商报》、《凉山日报》等41家日报、晚报类报刊刊登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等广告进行了监测。该局当天共监测日报、晚报类报纸广告732条次,共发现违法广告10条次。其中,医疗广告8条次、保健食品广告1条次、其他广告1条次,总违法率1.37%。

四川省工商局在监测中发现,晚报类报纸发布的广告总条数、总违法条数和总违法率均明显高于日报类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类广告。虽然这五类广告占所有广告类别的比例不高,但医疗广告问题突出。其主要违法表现是:宣传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等,含有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内容。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表现主要是:广告中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广告内容未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为准,任意扩大范围。如“筋骨堂”在凉山一家报纸上刊登广告宣称“百年秘方,不打针、不吃药、不手术、不贴膏药解除骨病顽症”,“筋骨堂特色针对颈、腰椎间盘突出有疗骨特技,其效果显著,堪称一绝,获得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国家级专利”等,严重违反了发布医疗广告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定。

四川华大疑难病研究所在成都一家报纸刊登医疗广告。广告中含有“专业治疗疣病、疱疹。我院巨资引进新一代高清分析微分子病毒定型、定量数字检测仪,针对疣病、疱疹难根治、易复发的特点,采用‘DBP’专利排毒治疗技术,针对性治疗疣病,疱疹。该疗法能快速阻断病毒DNA复制,杀灭神经节内游离隐性病毒,激活自身免疫抗体,用药数小时患者可目睹排除体内毒素。病原体自行枯萎脱落,无痛苦,费用低,3天至5天即可,随治随走”的内容,严重违反了有关医疗广告发布的法律法规规定。

为此,四川省工商局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加大对大众传播媒介单位发布广告的监管,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清理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广告发布违法行为,引导媒体净化广告发布环境,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媒体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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