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播网eboKey媒体代采系统使用协议
一、综述
1、“eboKey”指基于易播网51ebo.com全国媒体数据库开发并运营的经济圈媒体代采工具。“用户”指激活eboKey并通过系统下单的企业/机构/团队。
2、合作流程:1)协议签订:符合使用条件的用户可向平台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并签订本协议后,方可开通eboKey系统。2)注册:在开通eboKey前,用户必须注册易播网账户,请登录www.51ebo.com使用手机号注册并完善相关资料。3)下单:用户通过eboKey业务端派发媒体需求,系统将根据需求完善度自动计算媒体报价方案的提交时间,方案完成后用户通过系统自助下载。4)合作级别:根据用户年度媒体采购能力及合作频次等因素,系统综合评估用户等级,提升等级有助于缩短媒体报价方案的提交时间。5)投放执行:eboKey方案接受客户比价,易播网承诺不赚取媒体差价,媒体组合方案及议价可能多次调整,执行确认后签订《广告投放协议》。
3、认证说明:只有完成认证的企业/机构/团队,才能享受完整的eboKey功能,对于信息不全、无效或虚假的,将无法通过认证。企业(团队)名称需要以真实的企业/机构/团队的名称注册,企业类型与企业本身相符,并保证诸如企业对公账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的有效性。用户在认证时提交给平台的认证资料,即不可撤销地授权由平台保留。
企业/机构/团队认证资料:
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手写“仅用于eboKey认证”,并在手写内容处加盖红色公章)
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上手写“仅用于eboKey认证”,并在手写内容处加盖红色公章)
4、为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维护系统正常经营秩序,根据《易播网用户服务协议》制定本规则。如用户存在以下行为,平台将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服务、停止服务并收回账号、取消认证、封停账号、解散团队或企业组织以及降低等级等措施:注册后违反《易播网用户服务协议》;存在恶意行为,如将eboKey服务部分或全部进行出售或利益交换;在复核过程中发现提供的认证信息不全、无效或虚假等。
二、服务约定
1、服务内容:经济圈媒体组合投放方案制定及代理采购。
2、服务范围:川渝经济圈、华中经济圈、长三角经济圈、珠三角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海西经济圈等全国重点城市。
3、服务费:eboKey(全国版)保留单独收取系统服务费的权利。
4、媒体代采结算:执行确认后,易播网与用户签订《广告投放协议》,以合同执行价为准,易播网收取6%媒体代理采购服务费。
5、用户可通过eboKey订单管理系统对信息和交易进行查询。平台与媒体公司之间的结算情况,不影响双方结算,用户不得以此作为延迟付款的理由。
三、履约约定
1、履约双方承诺在经营期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因自身行为或服务造成第三方损失的,责任自行承担,与对方无关。如因此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平台在媒体代理采购经营过程中不得侵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物权等。其通过eboKey系统代理采购的媒体均已获得合法授权,如因该等媒体或服务侵犯第三方权利,责任由平台自行承担。
3、用户在媒体投放过程中不得侵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物权等。其通过eboKey系统所采购并发布的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字号、图片、logo、产品或服务内容等所有商品或服务信息,均已获得合法授权,且eboKey亦可合法使用该等信息,如因该等商品或服务信息侵犯第三方权利,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4、不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或提前终止,双方均有义务配合既有投放履约至结算完毕。
5、用户承诺妥善保管其管理账户、账号和密码(如有),用户或用户授权人泄密所致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如用户发现他人冒用或盗用相关账户、账号或密码,应立即电话告知平台并最终以书面形式确认。在平台收到用户有效通知前,用户账户、账号在登录状态下的行为均视为用户自主操作行为,用户须认可该等操作行为的有效性。平台指定服务电话4006061611。
6、由双方或双方代表提供给对方并明示应加以保密的资料及信息,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系统使用而获知的对方公司的商业秘密,双方应严格遵守保密约定,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并在合约终止日起一年内,未经其他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前述信息向第三方泄露,也不能利用该信息进行任何商业活动,否则,视为严重违约。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均具有法律效力。
7、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任何一方未履行相应义务,应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全部费用。双方因不可抗力部分或全部迟延或不能履行其在合同项下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